4月20日,南都记者从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政府官网获悉,中国国画院龙门美术中心建设的10栋20套艺术家公寓,被认定为违建别墅,当地政府予以没收。
上述官网发布的《关于中国国画院龙门美术中心违建别墅调查情况报告》显示,2019年全国违建别墅专项整治开始后,洛龙区对本辖区内违法违规建设的各类建筑,对照上级出台的政策,对未按规定履行环评、规划、用地、建设、销售等审批手续,违法违规建设的别墅类房地产、具有别墅风格的经营性项目,进行拉网式排查认定。
据通报,中国国画院建设的10栋20套艺术家公寓,认定为违建别墅,予以上报国家系统。省、市违建别墅专项督查组多次到现场进行督查指导处置情况。
根据河南省违建别墅清查整治有关政策,“2018年底‘多规合一’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之一的,视同符合规划,可以不予拆除,予以没收或者保留”。龙门国画院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符合城乡规划。
2019年10月,洛龙区政府区长办公室会议纪要:对龙门花院10栋20套别墅项目,研究予以没收,并办理没收程序,委托龙门街道办事处管理,待具体方案明确后,再进行后续工作。
南都记者注意到,据洛阳日报报道,2015年6月2日,中国国家画院龙门美术中心项目建设启动仪式举行,该项目位于龙门石窟景区以北伊河生态廊道南段,占地50亩,建筑面积近5万平方米。洛阳日报当时的报道称,中国国家画院在全国设立的美术中心共10个,龙门美术中心是河南省唯一的一个。
南都记者还注意到,据洛阳网百姓呼声栏目,2019年5月30日,当地有市民投诉中国书画龙门美术园圈占农田盖别墅,影响当地生态环境。
2019年5月31日,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称,经调查,该地块占地单位为中国国家画院龙门美术中心。龙门镇裴村国画院项目用地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2015年批准征收。土地面积357亩,洛龙区政府也已实施了征地拆迁,并签订征地协议,征迁补偿全部到位。国画院在项目范围内建成有两个美术馆,建设有8栋500平方米的公寓楼;2栋公寓楼未建成。目前处于停滞状态,国画院项目用地未见任何政府供地批准文件,该地块仍属政府存量国有土地。建筑类别定性由相关部门会商认定。
采写:南都记者 黄驰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