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5年,梁启超受聘清华学校(1928年更名清华大学),担任国学研究院导师。
翌年,梁启超为清华学校教职员书法研究会做了一次演讲。他说:“美术,世界所公认的为图画、雕刻、建筑三种。中国于这三种之外,还有一种,就是写字。”这里说的“美术”是舶来的新名词,指造型艺术。
“写字”,即我们今天所说的书法。梁启超说,中国人的“写字”有四美:线的美,光的美,力的美,表现个性的美。这是他把“写字”列为美术的理由。
梁启超
20世纪30年代,林语堂用英语写了一部书,名为《吾国吾民》,在美国出版,向西方世界介绍中国和中国文化,也谈到中国的书法:
书法提供给了中国人民以基本的美学,……如果不懂得中国书法及其艺术灵感,就无法谈论中国的艺术,……通过书法,中国的学者训练了自己对各种美质的欣赏力,……这样,书法艺术给美学欣赏提供了一整套术语,我们可以把这些术语所代表的观念看作是中华民族美学观念的基础,……在书法上,也许只有在书法上,我们才能够看到中国人艺术心灵的极致。
林语堂
也有学者认为书法不是艺术。1933年4月末,一群风华正茂的学者聚在梁宗岱家晚餐,席间谈到书法,郑振铎“力说书法非艺术”,而其他人都不同意他的看法(《新文学史料》,1981年第4期《朱自清日记》)。郑振铎之所以持这种观点,大概出于两个原因:一是西方艺术没有书法这个门类,二是书法的实用性很强。
梁宗岱(我国现代文学史上一位集诗人、理论家、批评家、翻译家)
郑振铎(现代作家、文学评论家、文学史家、学者、翻译家、考古学家,新文化运动倡导者。)
古代社会里,文字书写的实用性和艺术性之间并无泾渭分明的界限。汉朝那些隶书碑刻摩崖,出于颂德、记事的实用之需,书写者按照当时规范的正体隶书来写,时过境迁,却成为隶书艺术的典范。日常普通问候的尺牍书疏,晋朝人士借以显示自己的文辞修养、书写技艺,后人贵为“法书”、“法帖”。东晋书家王羲之的《兰亭序》、唐朝书家颜真卿的《祭侄稿》,当时不过是信笔写下的文稿,经意于文,无心于书,却成为书法史上的经典之作。
隶书碑刻摩崖——《杨淮表记》
隶书碑刻摩崖——《何君阁道碑》
王羲之《兰亭序》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