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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玩市场是否存在普遍违法现象?揭秘真相!

02-27

中国古玩市场是否存在普遍违法现象?揭秘真相!

之前的文章中我们略提了一下吴树在《谁在忽悠中国》这本书中用了一章篇幅提出的一个“中国古玩市场整体违法”的现象。通观他这一章下来,笔者大致总结他的观点如下:(1)古玩市场上绝大部分售卖的真品不是盗掘所得就是建国后土建私挖的;(2)剩下的都是假冒伪劣,甚至还有不少是连苏富比等国际一流大拍都骗过的高仿。

果真如吴树所言吗?

我们先来看真品中到底有多少是盗掘和盗窃所得。其实这个事根本就没有具体数字,因为古玩市场太大了,而且一直没有中断中外的流入流出。大家都津津乐道智利总理逛潘家园的事,好像很稀罕。但事实上古玩市场上大量的国际交易,都是通过古玩店主和层层渠道在操盘的,买卖双方根本见不到面。但是回流的古玩绝不再少数。(1)明面上,底部印有红漆打着某些字号招牌的瓷器(只要能确真,而吴树在此点上就是泛泛说了句其中有假货),那都是回流的。(2)我国在建国后还有一个相当长的出口创汇期,期间出口了不少翡翠宝石类雕刻物,比如刻有伟人头像的翡翠宝石大小摆件挂件,翡翠花盆摇钱树等,即是此类。虽无斋房字号,看雕刻工艺已写满了时代特征。(3)还有不少字画带着年代的印记,比如用日本1942年印刷旧报纸包裹的中国古代书法作品,何年月日在海外什么拍卖公司拍回的字画等等。写到了这里,我们追问一句,没有这些明面上证据的古玩,难道就一定不是回流的吗?所以到底古玩市场上流转的回流古玩有多少,虽然没有确切数据,但是绝对也不是一个小数目。

第二,继承所得,世代祖传下来的古玩,难道一定必须要有明面上的证据吗?我祖上如果留给我一幅古代字画,还非得留下他本人的印鉴信息供我在今时今日驳斥吴树先生的谬论吗?是否我也得在翡翠手镯上镂刻一圈“始传于清XXX,子孙后世铭记感念”?如果谁持这种观点,只能说明他从头到尾都是有罪推定的,他先假设一切的古玩都是盗掘和土建所得,然后推出所有收藏家都是有罪的,再炮制这么一条“中国古玩市场整体违法”,从而便利了利益集团的出货。市面上这些流转的东西不是违法的就是假货,你们不要买啊!所以我说,民间收藏家们,不要一看到好像是承认你们的东西鉴定没问题的文章或者书就欢欣鼓舞乃至拥抱之。不过笔者倒是借由此书发现作者自称与多名盗掘和走私分子非常熟悉,甚至书中公然提到了向盗掘分子询问有无某类特定出土物这样的措辞。那这位作者到底有没有买入乃至销赃呢?我们再顺此思路继续有罪推定一下,那些宣称或者提案“中国古玩市场整体违法”的人,是不是也都有利益捆绑呢?既然有利益捆绑,那是不是也曾买入赃物呢?吴树先生对于拍卖市场的了解情况,笔者敢负责任地说一句,那绝对根本就不可能是一般老百姓、收藏家,乃至记者有可能采访得到的独家爆料。我这个人喜欢顺藤摸瓜,给他的书题名推荐的也不是一般人,笔者之前提到过中国书画历史遗留问题中的种种,恰恰与此人关系重大,大家感兴趣的可以去了解。

第三,即便是古玩市场上流转有盗掘或者土建私挖的漏网之鱼,买家根本没有能力也没有义务去追根溯源这些东西到底从哪里出来的,其实也没几个人关心从哪来的,关心也没用,查不到。换句话说,追根溯源已经不可能的时候,留给买家只剩2个选择:(1)善意取得买回去,一边欣赏一边保护;(2)不买,放任其漂流于古玩的汪洋大海。至于说到底是否出土的、什么时候出土的、从哪出土的,藏家都能弄得一清二楚的话,怎么还会有专家说民间收藏家们都是韭菜?国家哪里还需要花经费研究鉴定的国家标准和成立鉴定中心,以及提供公益鉴定服务?为专家们哪里还有机会上电视?绝大多数的藏家,我接触过的,对鉴定都是半桶水,能把他自己手里那点老翡翠买对,就算是行家了。绝大多数都是乱七八糟的,更别提瓷器字画家具杂项等的鉴定了。所以我才有写自媒体的空间啊,我才能靠鉴定结交一些朋友啊。都懂了就全是出来指出我错谬的了。

另外一件事,大多数朋友圈或者某鱼上放一张大堆带土的古玩的图片的卖家,都不是盗掘的或者文物贩子,而且这些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土里土气的古玩很多都是赝品。笔者多次想要追查民间一些可疑的藏品的源头,根本就查不到,这些卖家无非就是要拿这些图片讲故事忽悠买家。所以说,吴树先生居然可以采访到那么多位盗掘分子和文物贩子,他绝对不可能是一般人。要么就是吴树先生应了自己那句话,掉入了高仿+故事的圈套,采访的都是景德镇职员,那他这套书所写的东西也都不成立了。

第四,吴树先生的书中还有一个自相矛盾的地方,他一方面强调地方文物稽查队的严格巡视,比如北京市文物主管单位和执法部门三天两头去潘家园转悠,一边又提到古玩市场上尽是卖赃物和假货的,只不过这些人都藏得神秘兮兮的,执法队查不到一般人也遇不上,明面上的古玩店都是做正经合法生意的。那这里出现了一个问题,就是说这些执法队还远不如一个暗访记者或者怀揣毛爷爷的普通收藏家能找到罪犯。这就好比香港早期的黑帮片,警察永远是在黑帮火拼完了之后才赶到的。所以大家务必记得,纪实文学也是文学,文学本身就是讲故事,而不是讲科学或者讲法律事实。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吴树先生自己也说到明面上的古玩店都是做正经合法生意的,说明绝大多数古玩店做的都是正经合法生意,为什么他书中就非要把这个绝大多数的面给省略,单提那些只有他自己才能采访到的少数黑幕交易呢?

第五,我们聊一下基建出土的问题。在十几年前,基建和文物管理的关系根本就没有捋顺。那时候确实出土了一些古玩,也有人去河边挖,还有人去山里探。这些东西确实也有收藏家买到,但是这到底是谁之过呢?法律缺位、管理失职,是否需要收藏家来背锅?收藏家都不是盗掘分子,绝大多数也跟盗掘分子无染,经过若干环节的流转后已经无非查证来源的藏品,经善意取得都还要有罪推定,我们所有收藏家也都表过态,只要证据确凿的,我们按照国家法律都交回去,但是作为中国普通民众的一员,我们也想追跟溯源一下,到底这些东西当初是怎么流出来的呢?民间收藏家有几个是地产公司从业人员或者政府里负责批地的?当时的政府又是怎么管理失职的?当时的管理漏洞,是谁之过?总之不是民间收藏家之过。我们现在也没见到谁想追究这层责任,只见到了利益集团整体对民间收藏家的四处恐吓,紧紧相逼。

总而言之,中国并不存在古玩的“整体”,存在的只是分散的买卖双方、收藏家个体、销售渠道,这些点、线、面,交织在一起,错综复杂,根本就不是一两句话说得明白的。收藏家的藏品来源也是复杂的。其中或掺杂有一些违法犯罪行为,但是说“整体违法”,显然就是个文学夸张手法,目的不言自明。

下面请一些有罪推定的人来解释一下,如下的来源该如何界定:一件被盗掘的文物经地方上的利益集团指挥下于20年前土建前开挖,而后出海洗白,伪造了建国前出土被某大藏家收藏的证据,上到了国外某小型拍卖会上,被某位不明真相国际友人买入,后来该国际友人家境落魄,通过国外鬼市回流到了国内,被国内某大藏家购得,又在国内知名拍卖公司上拍,请问这件藏品是否属于“来源不明”?这个过程中的盗掘者和操盘手,拍卖公司及中外若干名躺枪的收藏家要如何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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