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王最重要的一枚玉玺,乃是象征皇权帝位传承的无上至宝,自古以来只有传国玉玺获此殊荣。历代帝王虽然有很多玺、印、章,但是都不能与被称之为“宝玺”的传国玉玺相比。玉帝有九玺,人皇有六玺(天子信行之三玺+皇帝信行之三玺)。皇帝宝玺若从秦始皇“乘舆六玺”开始,至今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晋书·舆服志》:“乘舆六玺,秦制也。曰:‘皇帝行玺’、‘皇帝之玺’、‘皇帝信玺’、‘天子行玺’、‘天子之玺’、‘天子信玺’。”皇帝玉玺,历朝因之宝玺数目多少不一。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前各朝代的皇帝宝玺存世者已经寥寥无几,唯明清两朝的帝玺有较多的遗存,特别是清代皇帝宝玺较完整地保存下来,除少数因战乱散失民间和海外,绝大部分仍收藏于北京故宫博物院。
中国现存唯一的汉代玉玺——“皇后之玺“玉印,现收藏于陕西历史博物馆。目前正在国家博物馆“秦汉文明”展中展出。
顺治元年(1644),清室定鼎燕京(今北京),清朝许多国宝应是在这一时期创制的,但具体情况还不十分清楚。康熙二十九年(1690)《钦定大清会典》修成,其中记载当时共有御宝二十九方(参见康熙朝《钦定大清会典》载御宝二十九方),与皇太极时期相比,已经不可同日而语。至雍正五年(1727)重修《钦定大清会典》时,所载的国宝数目及内容仍然没有变化。可知康熙至雍正年间清代国宝制度相对稳定,为乾隆皇帝重新厘定国宝奠定了基础。
乾隆帝认为皇帝治理天下,应充分重视国宝的征信作用,制定一套严密的制度,对皇帝行使最高权力标志的国宝的宝文、形制、保管、使用等做了基本规定。乾隆十一年(1746),针对过去对国宝记载失实、宝文重复、用途不明、认识错误等情况,乾隆帝对交泰殿所藏的前代三十九方国宝重新考证排列,将国宝总数定为二十五方(参见二十五宝玺),仍旧贮存在交泰殿中,并制成宝谱,以流传后世。
这些宝玺都是皇帝的御用之物,制作时多由皇帝下旨,由内府各作御用工匠完成,一般要经过选料、雕钮、选择印文、书篆、呈皇帝御览、修改、刻制、磨光、进呈等程序,要求严格,做工精细,极具皇家雍容华贵之特色。其质地包括玉(白玉、青玉、碧玉、翡翠等)、石(包括寿山石、青田石、昌化石等)、木(包括檀楠木、竹根等)、骨(包括象牙、驼骨等)、金属(包括金、银、铜等)等,几乎囊括了能够制作印章的所有材料。
这方“皇帝之宝”玉印是清代皇帝的印章。印章自产生以来,经历了漫长的岁月,江山易主,朝代更迭,印章的名称也几经演变。秦以前,印章一概称玺;秦统一六国后,规定皇帝印才能称玺并使用玉材,官吏与一般人的称印。汉朝玺印制度略有变化,诸侯王、王太后的印都可以称玺,但只有皇帝、皇后用玉玺。唐朝武则天时因觉得“玺”与“死”音近,遂改称为“宝”。清朝皇帝印章袭唐以来称宝的传统,仅有个别称玺的,玉一直是帝后印章的专用材质。
这方玉印通高16.1厘米、边长16.1匣米、钮高9.8厘米。印文为阳刻满、汉文“皇帝之宝”,印钮为盘龙状。清朝皇帝颁发诏书要钤这方印,是皇权的象征。清朝皇帝的印章称为“御宝”,当初放置在故宫的交泰殿,由专门的机构—尚宝司来管理。皇帝之印称宝为清制,皇帝的印信称为御宝,清初设御宝于交泰殿,成立尚宝司。乾隆十一年(公元1746年)考定玉谱,藏于交泰殿之印25方。这方盘龙纽玉印,印文为满、汉文篆书篆刻。满汉文合璧印为常用之印章,代表皇权,皇帝颁发的诏书皆钤此印。
清朝是以我国少数民族满族的上层为主体建立的、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帝制王朝。满族的祖先居住在长白山和黑龙江流域,很早就和中原地区有着密切的联系。中国东北地区最早见于古代文献记载的一个少数民族叫“肃慎”,就是满族的先世。其后,在汉文文献中,又有挹娄、勿吉、靺鞨、女真等称谓。明代,女真人基本形成三大部:建州女真、海西女真,东海女真(野人女真),每大部中又包含若干小部。出身建州女真的努尔哈赤进行了统一女真各部的战争,于公元1616年(明万历四十四年)在赫图阿拉(今辽宁新宾)建立后金政权,年号天命;后来迁至盛京(今辽宁沈阳)。其子皇太极即位后,改族称为“满洲”,改国号为清。皇太极死后,其第九子福临在战功卓著的叔父多尔衮(努尔哈赤第十四子)的带头支持下,被拥立即皇位,以次年为顺治元年。公元1644年(明崇祯十七年)清军入关,清政府迁都北京,开始建立统治全国的中央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