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公安厅、市场监督管理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打击非法挖掘贩卖古生物化石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集中查处非法挖掘贩卖古生物化石的行为,封填盗采形成的盗洞盗坑,消除因盗挖盗采古生物化石造成的安全隐患。
据了解,宁夏部分县(区)地处鄂尔多斯盆地西缘,古脊椎动物化石(俗称“龙骨”)资源丰富。受中药材市场古生物化石价格上涨等多种因素影响,2023年以来非法挖掘贩卖古生物化石现象有所抬头。
通知提出,要根据历史掌握线索,进一步梳理非法挖掘贩卖古生物化石情况,摸清现有盗洞的数量、规模、具体位置以及进出口道路和辖区内非法贩卖古生物化石情况,建好台账,并对非法挖掘贩卖古生物化石嫌疑人员进行重点监控。在古生物化石集中区域设立警示牌、警示标志,公布举报电话。
根据通知,宁夏将开展打击非法挖掘贩卖古生物化石专项行动,集中力量依法查处一批违法挖掘贩卖古生物化石行为,严肃追究涉案人员法律责任;对查获的非法挖掘贩卖的古生物化石一律依法没收,对摸排出的盗洞盗坑,限期全面封堵回填。同时,相关部门将充分利用现代技防手段,在化石集中区域及主要进出道路根据情况安装监控设施,加强巡查,防止“死灰复燃”。(记者苏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