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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王朝的酷刑:大红袍,名字美丽,现实残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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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王朝的酷刑:大红袍,名字美丽,现实残酷

纵观上下五千年,论刑罚最狠最多最毒的朝代,当属明朝。明朝将历朝历代之刑罚加以融汇改进,随便拿出一样,不等行刑便足以令人魂飞魄散。

明代诸多酷刑当中,最令人闻风而丧胆者当属“剥皮”,自打朱元璋建大明之后,便将这已经废弃不用的刑罚拿到台面上,以此震慑那些作奸犯科有忤逆之心的大臣。


明代“剥皮”又分“死剥”和“活剥”,顾名思义,一种是死了后再剥,一种是活着生生剥下。据史料记载,当年蓝玉就属“死剥”,先用弓弦勒死,而后立即将皮剥下。而当日与他同时行刑的四人却没有他这么幸运,是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活生生剥了整张皮。

许多大臣的皮被剥下后,会充填草料制作为“人皮草袋”,悬挂在“剥皮庙”的大梁上示众,很是骇人。而大名鼎鼎的九千岁魏忠贤,更是将此作为私刑,专门对待异见者。

追究其“剥皮”的历史,似乎不是中国人的专利,早在北欧海盗疯狂的年代,维京人有一种名为“血鹰”的刑罚,说到底就是剥皮之刑。不够维京人不会将人的皮整张撕掉,而是只将后背上的撕裂开,将人悬挂起来后,很像在背后生出两只翅膀,因此取名“血鹰”。


而根据欧洲的文献记载,英国人早就使用了这种刑,他们将此取名为“tar and fether”,行刑前,受刑者会被剥去所有衣物,全身涂满灼热的柏油,然后将其推倒在羽毛上,让其在羽毛上打滚,使其浑身沾满羽毛,变成一只“鸟人”。柏油冷却后,羽毛紧紧粘在皮肤上,而后士兵和刽子手上前撕扯羽毛,当羽毛撕下后,受刑者的皮也随之而脱落。


而波斯人更是将其发扬光大,他们将一种特制的树胶倒出桶内,而后将受刑者都进去,使其皮肤跟树胶融为一体。等到树胶彻底干掉后,再用火去灼烧树胶,而后在树胶外面裹上兽皮,再使其冷却。这样一来,人的皮肉彻底跟树胶黏在一处,只需撕扯外面的兽皮,里面的人皮则随之脱落,而人却不能立即死去,波斯人会将这个失去皮的可怜人丢入满是蜂蜜的桶中。最终这个可怜的家伙腐烂在蜂蜜中,成为蛆虫的食物。在蜂蜜桶中的这段过程痛苦感是难以形容的,请自行开脑袋去脑部一下当时的画面吧。


历史脚步再次回到大明王朝,明初之时,担任两广总督的韩观杀人成性,喜欢生吞人眸,更喜以人皮为坐褥。朱元璋派遣钦差到了韩观的府邸,见其大椅上铺有这样一张皮,五官俱全,人脸朝着椅背前方,头发则披散在椅后。韩观大咧咧地坐在上面,以示其威严。

另有记载,明末张献忠也偏好此道,而且喜欢亲自动手,他会将活人岔开手脚钉在门板之上,而后从其后颈部下刀,沿脊椎割至粪门处,将其背上的皮肉往两边扯,再用刀慢慢分开皮肤与肌肉,最后得到完整一张皮。据说张献忠还悟出一套“水银分离法”,用水银灌进其割开的皮肤内,通过其下坠力使其皮肉分离。


而最甚者莫过于魏忠贤时期发明的“大红袍”,又命“夺命大红袍”。所谓“大红袍”,是用牛皮胶熬煮一大碗,接着将这些熬好的牛皮胶涂抹在人体之上,而后贴上麻皮,等到麻皮与牛皮胶彻底密合干了之后,再一片片往下撕麻皮,每撕下一块麻皮则带下一块皮肉,而后再用烧好的烙铁和特制的药油封住血脉,使其不因失血过多而死。每撕扯一块,就足以令人肝胆俱裂。等到彻底撕下后,人不能速死,浑身肌肉暴露,亚赛披着一件红衣,故此得名“大红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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