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6月13日讯(记者 黄柳英 通讯员 唐超 金琳)记者从今天召开的《永州市摩崖石刻保护规定》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永州市现存摩崖石刻2000余方,数量居全省第一;5月30日,由该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永州市摩崖石刻保护规定》(简称《规定》),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已表决通过,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
遗存完整、数量丰富、成线成片的摩崖石刻群,是永州重要的文化遗产和旅游资源。全国北宋诗刻344种,湖南有64种,皆集中在永州,数量居全国第一。被列为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29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整个南方地区共有21处摩崖石刻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永州占三分之一。
这些摩崖石刻分布在各县市区,随着自然变迁和时代发展,遭遇到不同程度的自然损毁或者人为破坏,同时摩崖石刻保护相关的法规、制度不够健全的问题日益凸显,急需结合永州实际,完善地方法规制度规范。4月26日,永州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规定》草案;5月30日,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予以批准。
《规定》共十一条,主要包括适用范围、职责分工、安全责任人职责、保护措施、科学利用、禁止行为、管理责任、法律责任等内容,有利于切实解决文物保护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优秀历史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