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方日报
8月9日,四川阿坝九寨沟景区诺日朗派出所接警,称在九寨沟景区有人迷路并有同伴落水。搜救成功之后,九寨沟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依照法定程序对驴友们作出共计3000元处罚。
近年来,驴友遇险事件时有发生,先救援后处罚也成为各地的一致动作。但从实际执行效果来看,罚款并没有真正遏制住驴友冒险的冲动。甚至还有人表示不理解,提起行政复议。这从一个侧面说明,对驴友处罚并没有起到真正的警示和教育意义。
一方面,违法处罚的成本太低。就现实而言,每一次救援中当地政府往往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而驴友所承担的处罚成本却最高只有5000元。对于喜欢户外运动的人来说,5000元也许根本不是什么问题。
另一方面,许多人没有正确认识“野游”的性质。人的生命是第一位的,管理者一般不惜代价救援。这导致有的人误以为出了问题有政府兜底救援,而且不用承担任何救援费用,因此更加为所欲为。
对此,需要有针对性提高处罚力度。从法律上看,“说走就走”虽然潇洒,但突破了景区管理和保护条例的规定,是对社会公共秩序的挑战,完全可以采取行政拘留等强制措施进行处罚。此外,出现类似驴友被困事件,要求当事人承担必要的救援费用,可以对驴友冒险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先救援后处罚,充满了温情和善意。对于驴友而言,千万不要误读了这种善意,更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刘少华)
责任编辑: 徐可